采编系统入口
期刊信息
本刊声明
编辑部公告
“6·26”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。在禁毒工作中,有一类物质是“特殊”的存在——笑气。笑气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范畴,虽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,但在发泡奶油等生产和医疗中仍被大量使用;同时,笑气正不断毒害年轻人群体,因吸食导致身体受损甚至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 前不久国家禁毒办发布的《2023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》显示,有关部门部署开展芬太尼、依托咪酯等麻精药品和笑气等成瘾性物质专项治理,有力防控流弊滥用。
年轻人吸食的笑气从何而来?如何定性吸食笑气行为?又该怎样监管和依法打击?带着问题,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。
“我们卖的是‘奶油发泡器’。”
“怎么发货,不会被查吧?”
“没问题的,正常发货。”
……
上述对话发生在近日《法治日报》记者与某电商平台的商家之间。原本卖“奶油发泡器”、标注气体为CO2(二氧化碳)的店铺,在记者询问是否售卖N2O后,迅速发来N2O的“产品介绍”。
很快,商家就撤回了消息。没过几秒,对方又将“产品介绍”发过来。如此反复操作了几次后,商家问记者:“撤回的信息看到了么?就是那货。”
“那货”即指笑气,学名一氧化二氮,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,有麻醉作用,常被用作食品添加剂,如用于发泡奶油。
公开资料显示,笑气具有成瘾性,吸食后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,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。大量吸食笑气会产生致幻、视听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副作用,甚至会造成瘫痪。近年来,笑气在一些年轻人群体中悄悄流行,因过量吸食笑气导致死亡的案例也时有发生。
吸食笑气危害甚巨
影响健康滋生犯罪
每人拿着一个气球,有的正用嘴对着气球吹吸。